资源库目录
  • 2015版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法配图--审核+
      • 图解《食品安全法》案例版+
        • 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
          • 公共营养师4级+
            •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
              • 微信公众号文件资源库+
                • 法律法规+
                  • 监管能力提升+
                    • 从业人员培训+
                      • 消费者科普+
                        • 新修食品安全法试题库+
                          • 药品管理法+
                            • 二维码+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中药鉴定+
                                  • 药品管理法试题库+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试题+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手册+
                                        •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知识+
                                          •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知识+
                                                • 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测试班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组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食药监管依法行政+
                                                        • 餐饮服务监管+
                                                          • 食品经营监管+
                                                            • 食用农产品监管+
                                                              • 食品销售监管方式+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管理+
                                                                  • 保健食品生产监管+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 管理条例+
                                                                        • 食品生产监管+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
                                                                            • 监管人员考试试卷(模拟)+
                                                                              • 金牛区监管人员考试试卷+
  • 开始练习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7

    监督管理(41-45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纳入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对食用农产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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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表明食用农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销售者应当暂停销售;抽查检测结果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被抽查人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第四十二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公布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信息。
      
    公布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

      第四十三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批发市场有本办法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追查食用农产品来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风险并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通报所涉地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种植养殖和进出口环节的,还应当通报相关农业行政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第四十四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超出其管辖范围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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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社会危害,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