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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 第十章 附则 第101条 中药材的管理规定 学习要点: 掌握授权国务院制定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管理办法 第一百零一条(内容) 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主旨: 本条是关于授权国务院制定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管理办法的规定。
释义: 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过程,即是中药材的生产过程。 一方面,中药材属于药品,从原则上说,对中药材的生产也应当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另一方面,中药材的生产,即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活动,又明显不同于一般药品的生产活动。 一般药品的生产活动属于工业化生产,质量可控性强;中药材的生产一般属于农业生产活动,质量可控性与工业化生产相比,影响因素更多,更为困难。 目前我国中药材生产存在的问题: •种质不清 •种植、采集和饲养技术不规范、管理不科学、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 •野生资源破坏严重 •中药材质量低劣等 从中药材生产的特点出发加强对中药材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解决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质量问题和中药现代化的问题。 本法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有关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办法。 |